考评制度
浙大苏商爱心会考核奖惩制度
第一章 活动小时数登记制
1、所有会员凡参加爱心会的社团建设与公益活动工作,均可在《浙大苏商爱心会会员活动登记手册》进行登记,并及时由活动负责人审核确认,再在“浙大苏商爱心会会员登记表”上如实记录。
2、活动类别
A类,公益活动的执行,所有活动的策划、申请、组织、宣传、现场安排、总结等。
B类,全员大会、理事会会议、部门会议、在本校举行的交流会议等活动的出席,宣传、文体等技术的培训。
C类,内训的参与、外出的交流活动的出席等。
在此范围外的活动,视其公益性质归入A类、B类或C类;有争议者,由当任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。
活动总小时数SAH=A类活动小时数+B类活动小时数/2
活动总时间SAT=A类活动小时数+B类活动小时数+C类活动小时数
第二章 “爱心之星”、“爱心天使”评选制
秋冬、春夏,每个长学期评选两名。每长学期结束时,组织不严格按照活动总小时数SAH的多少进行评选。
短学期活动结束时,由活动总负责人根据队员表现对队员打实践成果分,(满分40分),再由组织部依据活动总小时数SAH评热心公益分(满分60分),按总分评选“爱心之星”。
连续两次获得“爱心之星”并获得第三次“爱心之星”评选资格这,获得“爱心天使”荣誉称号。
第三章 社员、志愿者考核制
每半年对会员。志愿者的SAH进行汇总统计。大一大二社员20h通过考核,大三大四社员8H通过考核,志愿者4h通过考核。半年内未完成活动总小时数的社员、志愿者应在通报之后一天内,回复是否申请保留社籍;申请保留社籍者,在通报后提交2000字左右的手写书面申请,详细说明上一学期情况及下一学期计划,并在理事会会议上进行答辩。理事会根据其申请材料和答辩态度签署意见,送交指导老师审核决定。对于德育奖学金获得者在送交基金会进行审批。